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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边战役浅识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22日浏览次数:826来源:后台管理员

    定边战役,是指明朝初年,新兴的明朝廷军对麓川土司扩张势力军,在今南涧县城地(即原定边县城地)展开的一场颇有声势的鏖战。史籍里记此役为“定边之役”或“定边战役”。

    定边战役,距今已六百多年了。可是,直到现在,它仍离奇的在南涧民间传流着。这说明此战役不仅只是南涧历史上长久不消的一个掌故,它必有着深刻的社会影响。从而,时逢盛世的今天,把此次战役的情况溯撰出来,当不无意义。

    自然,“人已往而事难追,地常宁而迹可考”(《定边县志》语)。本文,仅以笔者手边的资料,勉强对“定边之役”的过程及后续的一些事,作一粗率的试述。

    为便于解读“定边之役”的因果等,先在这里对“土司”、“麓川”等的概念,作点简介。

    土司:

    粗简地说,“以土官管土民”,即谓之“土司”。是元、明、清时封建王朝中央于边疆民族地区、在各地方治区任用当地贵族头目管理本区政事的一种制度(或称政权形式)。

    土司,分为两类:一是土官;一是土司。二者有相近之处,也有不同之点(后来,二者都习被统称为“土司”)。大体言,凡土司官都要经朝廷授命,颁发给印章、信符、批文、底簿等才能确立,可享世袭。“土司”的主要职责有:“守土卫边、缴纳贡赋、呈进方物、征调兵役”等。

    土官:在社会经济较发达地区(或谓地主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内地)各府、州、县能按封建朝廷统一的政令行使职责的土长,即属“土官”。如:定边县土县丞阿氏;蒙化土知府左氏;澜沧江土巡检字氏(后改属左氏),都属土官。

    土司:在尚有部落痕迹、社会经济处于地主经济前阶段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拥有固定的领地并稳定地占有,而且能终生控制其臣民,在领地内有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权的部族酋长,只要他们履行规约,朝廷不干预其内部事务。中央政权视其领域大小、实力强弱,分别授予他们相应的衔号(如宣慰使、安抚使等),任命他们仍主掌本域的长官。此类土长(实即原酋长)即属“土司”。

    按明制,土官的上隶,在中央归吏部,在省归布政使司。土司,在中央归兵部,在省归都指挥使司。

    麓川:

    麓川,本地域名。首现于元朝前期。忽必烈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把云南建为行省,行省下的地方建制设路、府、州、县四级管理。而在社会经济不如内地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则按原有互不隶属之土酋拥有的地域由省直接控制,设置为路、甸等。如:在今德宏州的盈江县为中心的地区,设为镇西路;梁河县为中心的地区设为平缅路;瑞丽(当地名勐卯)、陇川等地设置为麓川路……(参见云南省历史研究所编著《云南少数民族·傣族》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于是,遂有了“麓川”之名。

    伯夷:是傣族的别称。籍录里有百夷、夷、白夷、白彝、白衣、摆夷等称及书式。

    思伦发:人名。籍录里有思伦法、斯伦法等书式。《蒙化县志稿》则记为“刀思伦”。他是明初袭任麓川路的土司长。思可发:是思伦发的祖父,是元朝时袭其岳父罕氏任麓川的土司长。总领、把事、昭纲等,是麓川土司下属官员的称号。

    摩沙勒:地名。在今新平县境,定边之役前,麓川军在摩沙勒被明军击败。

    昔刺(锡刺):是麓川军伍的番号之一。

    刀斯郎(刀思郎):刀,是姓,斯郎是官号。刀斯郎是“定边战役”中麓川军的主将之一。此人,《定边县志》说他在战斗中已被杀,但在战争告结后,思伦发向明朝廷请罪时,则将“刀思郎等一百三十七人”交由朝廷处置(参见《明太祖实录》),实则在战斗中被斩杀的当是刀思郎的部众。

    关于参战的人数:

    《明太祖实录》记麓川军是“三十万”,记明军是“三万”;

    《定边县志》记麓川军“号三十万”;

    《蒙化县志稿》记麓川军“悉众三十万”,明军是“二万”;

    张洪的《南夷书》记麓川军是“众十五万”,记明军是“选战士得万五千人”。

    则《明太祖实录》等籍的记录与《南夷书》所记的人数相差了一半。而《南夷书》记录的人数,是亲身参与战事的明军官员张荣祖提供的。按理则《南夷书》的记录当更合情。可是,据李思聪著的《百夷传》说,麓川军是:“无军民之分,聚则为军,散则为民,遇有战斗,每三人或五人出军一名,择其壮者为正军,号为锡刺。锡刺持兵御敌,余人荷所供。故,军行五六万,战者不满二万”。这样看来,定边之役中,麓川参战的正军,只三万左右。而张洪《南夷书》说的“众十五万”,当是指麓川“无军民之分”、从属于定边战役,停留在景东及来往于景东、南涧两地的全部人数,其中还有不少是新近掳来的女奴隶。

    粗释了与定边之役有牵涉的一些名目,下对战役的概况及后续的一些事试作解读。

    一、战役概况

    (一)战场的局面

    按南涧县城地流传的遗迹及史籍里的有关记载,对垒的场面大致是:

    麓川军的大本营,驻扎在南涧河右岸的窝接河、羊角箐一带。其战军则由总府庄、营地、左所、右所直至碱坝(古称阿茅村)都有的布署。

    明军的阵列是:总部设在马鞍山后山(后来成了定边八景之一的“沐寨朝阳”)。战军布为左、中、右三路:中路军布在月牙山半腰(这一地段,当地人称名“老公鸡山”,后来又被称为“先锋营”山),前锋直抵今南涧小学临河的山岗上。左路军布在大军庄、洒波村一带。

    [按:传说,原建于南涧河左岸边的“锁水阁”这座山是与洒波村相连的。原锁水阁壁间有“阁脉昔连太极山”的题句。而且说,明军初触麓川军的象阵即在这里。故,后人遂把锁水阁与洒波村相连的这支小山岗称名象山。民国时此山尚有遗迹。]

    明军的右路军布置在大坝地至小军庄一线。

    明军的战阵指挥所设在月牙山首部,由主掌云南政务的首领沐英亲自临阵指挥。

    [按:月牙山首部地,形似一面三角形大旗,沐英的帅旗插在月牙山顶峰上,故,后人常把月牙山首部称作“大旗子山”。]

    (二)战斗的境况

    对战斗的境况,《明史·云南土司传》、《明史纪事本末》、《明太祖实录》、曾亲身参与处理麓川事务的明朝史官张洪著的《南夷书》、明万历《云南通志》、清康熙《定边县志》、民国《蒙化县志稿》等籍都有简繁不一的记录。诸籍中以《明太祖实录》所记颇有声色,摘录原文如下。

    “洪武二十一年三月甲辰,西平侯沐英讨伯夷思伦发,平之。时思伦发悉举其众号三十万,象百余支,复寇定边,欲报摩沙勒之役,势甚猖獗。西平侯沐英知夷人反侧,乃谓众将曰:‘百夷愤摩沙勒之败,乃敢大举入寇。夫,兵愤者必败。若等则戮歼之,必矣’。‘乃选骁骑三万,昼夜兼行,凡十五日抵贼营,与之对垒。先以轻骑三百挑之,百夷以万人驱象三十余只逆战。云南前卫指挥张因率其卒五十余人为前锋。其酋长跨巨象直前,我军注矢连发,矢中象左膝及胁,象扑地。其酋长亦中矢走,因追射杀之。即大呼,拥众突其阵,斩首数百级。诸军乘胜鼓噪而进,贼众遂却。英复集将佐告曰:‘定边被围已久,今不即破贼,若定边失守,则贼势益张。贼之所恃者,象耳。咯以骑兵与之战,已不能支,吾知其无能为也’。乃下令军中置火铳、神机箭为三行列阵中,俟象进,则前行铳、箭俱发;若不退,则次行继之;又不退,再三行继之。明旦,分军为三队:都督冯诚领前队;都督同知宁正领左队;汤昭领右队……贼悉众出营,结众以待。其酋长、把事、昭纲之属皆乘象,背负战楼若阑,悬竹筒于两旁,置短槊其中以备击刺。阵即交,群象突而前,我军击之,矢石俱发,声震山谷,象皆股栗而奔。指挥张因、千户张荣祖率骑士追奔,直捣其栅寨,破之。遂纵火焚其寨,烟焰涨天,复以兵邀击之,杀伤甚众。贼党有号昔刺者,最好骁勇,复率众死战。英乘高望见我军左队小却,传今驰斩队将,队将惧,愤呼突阵,众随之,无不以一当百,贼众大败。斩首三万余级,俘万余人,象死者过半,生获三十七。余贼皆溃,我军追袭之,贼连日不得食,死者相枕藉。思伦发遁去,英遂遗使奏捷,还师云南。”

    上摘《明太祖实录》对战斗实况的记录,除个别字、句或有错乱,其对明军的战前动员、对敌军的分析、战阵的措置、激烈的战斗、战中的应变指挥,以及对敌军的阵容、战力等,都按实作了记说,令人读了朗若亲临战场。故《实录》所记是很可信的。

    (三)战争的背景

    忽必烈做了元朝皇帝。于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派赛典赤到云南建立行省,将今瑞丽、陇川地区建为由省直控,由土司管领的麓路并委任原有的罕氏酋长做麓川路的首领。可是,元王朝在云南的历代官吏,都是些“徼幸名器,无治术,无惠安遐荒之心”,“雄剥渔猎之人”(参见李京《云南志略·序》)。而麓川大土司则经常用战争的手段向外扩地,掠夺别人的财富和广树自己的权威。到元朝晚期,麓川土司头领已由罕氏之婿刹远(即思可法)承袭(参见李思聪著《百夷传》等籍)。思可法袭任了麓川的头领后,加厉了用战争的手段四出征战掳掠,占地越来越多,势力也越来越大。到了元朝末帝——顺帝至正二年(公元1342年),其扩张势力已跨过了怒江并向东延伸,不断侵扰内地。麓川思氏土司兼并扩张的行径,不但使边疆地区处于战乱之中,而且是无视元朝廷的管束。于是,在至正二年十二月、六年六月及至正七年,元朝廷先后命云南参知政事不老三珠、亦秃(都)辉等率军对思氏土司进行“征讨”,但都打了败战,弄得元朝廷把思可发愤称为“死可发”。之后,只好转用招抚的办法,经斡旋,在至正十七年八月,“死可发等降,令其子莽三(或称满散)以方物来贡”(详见《元史·顺帝纪》)。从而,元王朝把麓川路扩置“平缅宣慰司”,并授命思可发为宣慰使。这样,从表面上看,麓川土司扩张势力与元朝廷的关系算是缓和了。但是,麓川思氏集团反而在政权形式合法化的幌子下及元朝廷的无能,其扩张掳掠更为嚣张。占地不但据有恕、伊两江之间的各部、甸,连车里(今西双版纳)、八百(今泰国北部的清迈、清盛一带)、孟艮(今缅甸的掸邦、景栋地区)等傣族的主要住地,都在思氏土司势力的威摄之下,乃至使思氏统治者达到“声威远震”的程度。此时,麓川的首领已由思可发的孙子思伦发承袭了。

    明朝继国后,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八月进军云南扫元,很快即收取了云南的政治中心昆明地区,十五年润二月收取了滇西重镇大理,乘胜进军收取了保山。明军迅猛神速地进军,威逼麓川,迫使“车里、平缅等处相率来降”。当时,明朝廷对麓川的统治者,仍以“怀柔之恩”派了沐英的“部校郭均美往复招徕”(参见《百夷传》)。明朝廷这个恩威并施的策略,使麓川思氏土司统治者“不烦兵而纳款内附”归降于明。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八月,思伦发“遣刀令孟献方物,并上故元所授宣慰司印”(见《明太祖实录》)。于是,明朝廷下敕把元朝设立的平缅宣慰司改建为由明朝正式统辖的“平缅军民宣慰司”,委任思伦发为宣慰使。不久,又扩建为“麓川平缅慰使司”。升迁思伦发为该司的宣慰使。可是,思伦发为首的麓川统治者虽然接受了明朝廷的封号,恭顺朝贡,暗地则偷天换日,极力实行以往兼并扩张的施为。势力之甚远远走出了麓川平缅的范围。按《百夷传》说,其势:“东接景东府,东南接车里;南至八百媳妇国,西南至缅国(今曼德勒地区),西连戛里(今缅甸上钦敦地区),西北连西天古刺(印度);北接西蕃(西藏);东北接永昌(今保山)”。并且集力量于东向内地伸张。这一形势表明:麓川领主集团在表面上虽然臣属于明朝廷,而实际上则是扩张割据一方,蓄谋独立为一国的反叛行为。

    就当时的政局而言,明朝廷刚定云南即给麓川思伦发升任了不小的官职,目的在于求得边疆的安稳,以便集力治理云南而与国家的步调统一。而思伦发为首的扩张掠夺,不但是对朝廷的背叛,而且是对抗、较量。对此,明朝虽给予制止,但收效不大。

    据《明史·云南土司》麓川条说:

    “洪武十八年,思伦发反,率众寇景东,都督冯诚率兵击之,值天大雾,猝遇寇,失利。千户王升战死”。

    《明太祖实录》说:

    “初,百夷思伦发叛,率众十余万攻景东之者吉寨,俄陶领千、百夫长他当等二万余人击之,为敌所败。思伦发进攻景东,俄陶力战不敌,其部千余家避于大理府之白崖川”。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的景东之役,麓川军取得侥幸的胜利,遂占据了景东。此役是麓川扩张军与明朝廷公开对抗的首战。得胜后随即酝酿了大胆向内地进攻的计划:首先派出军队东走新平,企图与滇东南的东川、芒部叛乱军勾通,以造成全省性的动乱局面而从中壮实自己。可是,麓川的这支东进扩张军,在新平的摩沙勒(又称莫沙)地区,受到了明宁正部的痛击,挫败了思伦发东扰的阴谋。

    《明太祖实录》记其事说:

    “洪武二十一年春正月辛巳,百夷思伦发诱群蛮入寇马龙他郎甸之摩沙勒寨,西平侯沐英遣都督宁正击破之。斩首一千五百余级”。

    思伦发对摩沙勒之败并不甘心,仅两个月后,就组成了号称“三十万人,象百余支”的大军,走僻路由景东沿把边江上溯,偷偷占领了南涧(即定边)地区。

    麓川扩张军占有了定边,是企图沿礼社江而下,奇取明军防守较薄弱的品甸(今祥云县南部地)、镇南,进而夺取楚雄;另一方面是从定边北上进取滇西重镇大理联合剑川州土司叛军,截断明军主力西线(保山一路)的后卫。麓川扩张势力的发展,对明朝在云南的政权,威胁是很严重的。

    明朝廷授命镇守云南的将军沐英,看到了形势的危急,特“选骁骑三万,昼夜兼行”由昆明奔赴南涧(定边),亲自临阵指挥,对麓川土司扩张军进行了激烈的鏖战。

    (四)战争的性质

    麓川土司扩张势力在定边战役中遭到惨败“逃归老巢”后,思伦发为保住自己的统治地位,立即向明朝廷上书请罪说:“往昔逆谋,皆由把事刀思郎、刀思养所为,乞贷死。愿输贡赋”。明朝廷也派了通政司经历杨大用到麓川具体处理此事。要思伦发“修臣礼、悉偿前日兵费,庶免间罪之师”。思伦发接受了朝廷提的条件,以“象、马、白金、方物入贡谢罪”,并且,交出了指掌叛乱战争的“刀思郎等一百三十七人”(引文都载《明太祖实录》)。至此,“定边之役”算是告结。麓川思氏土司统治者也算是正式归顺于明王朝。从而,出现了“自是,二年每来朝贡。二十七年,思伦发来朝,贡马、象、方物”。明朝廷也派官员到麓川“赐思伦发公服、幞头、金带、象笏”(见《明史·云南土司传》的局面。

    统观“定边之役”,从表面上看:是明王朝对麓川土司扩张行径的打击,或者说:是麓川思氏土司不服明朝廷管束的较量战斗之一。此外,我们还应看到:战争的深刻根源在于:中国封建国家的社会基础,到元、明时,已是物质丰富、土地地主所有制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了。而麓川地区还处于带有奴隶制残余,靠掳掠别人的财物来作自己的重要经济支柱的部族领主所有制的阶段。由于领主所有制的本性,内地发达的经济实体必然是它掠取的对象了。而新兴的、大一统的明朝政权,是绝不会让以皇帝为首的高度发达的地主所有制的经济机体受到扰乱和侵蚀的。所以,明朝廷对麓川土司扩张势力较量的“定边之役”,既有着政治的因素,也有着经济的因素。

    二、定边战役与南涧社会变化的关系

    始于“定边之役”的明朝前期,是南涧社会飞跃发展的历史阶段。换言之,明朝前期南涧社会的大变化,与定边之役有着微妙的关系。

    (一)居民的交融

    “定边之役”甫结,参战的部分明军即奉令留在定边县地戍守、屯垦。

    先是,在“洪武十九年九月庚申”,留镇云南的大将沐英即上书给明朝廷说:“云南土地甚广,而荒芜者居多,宜置屯,令军士开耕,以备储侍”(载明《太祖实录》)。沐英的这个建议,得到朱元璋的嘉赞。于是,在“洪武二十年十一月壬午,命普定侯陈桓、靖宁侯叶往云南总制诸军。于定边、姚安等处立营屯种”(载明《太祖实录》)。可知,定边县地乃是明朝廷定点“屯种”地之一。而留在定边县等地“屯种”的军士,基本上都是来自“江西、浙江、湖广、河南四都司地的汉族人及一小部分回族人(或称回营军)。

    明王朝为“万世不拔之计”,紧接着下令各戍军都要在戍屯之地安家立户,并且下诏将戍军原籍的妻室送来完聚。《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十四年七月己丑,赐云南大理、六凉诸卫军士卒妻子之在京者白金人十两、纱十绽,给以官船送往戍之所”;又说:“凡云南卫军的女儿有为官家侍女的,悉取回送往戍所”。另,《明会典》说:“有妻在籍者,就干结领内备、开妻室氏名年岁,著令原籍亲属送去完聚。如原籍未有妻室,听就彼完娶”。则按史录可知:“定边之役”告结后,留在定边县地戍守、屯种的明军中,原籍有妻室的也当被送来完聚。并且,即使有女儿入于官家做侍女的也要“悉取回”送来。而戊、屯的军人如原籍未有妻室的,则必遵“听就彼完娶”的诏命,于当地原居民(即今彝族人)中或娶或赘成家定居落籍下来。

    明朝初期,在人口稠密地区实行“移民就宽乡”的政施。据《明史·食货志》等籍的记载,在“定边之役”告结的次年(洪武二十二年),即“携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人入滇”;在洪武二十五年至三十年间,“再移南京人民三十余万”入云南。定边县地乃是明朝廷定点“立营屯种”之一,则由江南等地来的移民,自然有一部分被分配到这里来“屯种”落籍,而且,也有与当地原居民(彝族人)结亲的。

    [按:仅据南涧地现存的一些家乘的录载即可略知:如县城地右所杨氏言,他们来“金陵”;黄氏言祖籍“上海”;碱坝徐氏言祖籍“浙江”。小湾东镇鸡街子罗氏谱说:始祖乳名石壁,洪武二十三年由江西洪都入蒙化(含南涧地),娶当地原居民女成家,其一子赘于当地原居民中“改门项氏”(即正式归于彝族),“乐业定边”,其后裔居小古德等地,立祖茔于南涧界小麦庄。而来自长江中下游的这些移民,一般都是汉族人。]

    明王朝为维护其统治地位,于定边战役结束留军戍守屯种的同时,便在今南涧县境的交沿浅开立了驿递、铺舍的设置,在山区险要之地布置了防务的哨所,分别派兵执事。并规定:“各哨兵俱连家小住扎”;就地“开屯耕种”自给(参阅正德《云南志》等籍)。这些驿、铺、哨所地,久之,都成了新的居民点或称村落。

    [按:综合隆庆《楚雄府志》、《定边县志》等籍的记载,自洪武二十六年起,在今南涧县境即建有定边、新田两个驿;有县前、阿克、新田三个铺;有水槽、猫街、石洞、牛街、黄土坡、罗武摩等十九个哨。]

    仅按上述情况可知:如果说,在元朝时南涧地的居民还较为单一(即以彝族为本),则自明初的“定边之役”告结后,新增了汉族和回族人来落籍,从而,南涧地成了多民族和睦同处,相互依存,共同推进南涧社会发展的格局。

    尚须看到:汉、彝之间结成的亲缘关系,铸就了血肉相连为创建美好家园,共同奋进的新氛围。

    (二)地方建置渐趋稳定

    据史籍记载,今南涧县地自秦始皇时列入秦统一的国家版图,于西汉武帝元封时(公元前110年至103年)划属益州郡下以巍山为中心地的邪龙县辖域。之后,直到宋·大理国亡(公元1253年亦即南宋理宗宝元年)约1360年这段历史时间里,南涧地都是以巍山为中心的历代建制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只处于附庸的位置上。

    公元1253年,蒙古忽必烈率军灭了大理国。由那时起,南涧地被由历与巍山是一个治区之内割出划由楚雄一路的建制之下。初以军管的性质由楚雄万户府下的欠舍千户所(今南华)领辖。忽必烈做了中国皇帝后,于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将南涧为中心的地区辟为县一级政区,称名“定边县”。由镇南州(即原欠舍千户所)管领。不久,定边县的建制被取消而改置为“乡”,仍由镇南州管领。可是,“乡”名和地域,史册里则没有记载。

    公元1368年,朱元璋灭元继国做皇帝(帝号洪武)定国号大明(即明朝)。洪武初年,云南省地仍由元朝的残余势力梁王把持着。

    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朝廷派傅友德、蓝玉、沐英三将帅军征云南,经约两年的征战平定了云南,洪武十六年,召征南师还,留沐英镇守云南主掌政务。于是,元朝时开置又被取消的定边县,被重新设置起来并明确地划定了县域(详见《定边县志·疆域》)。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亦即定边战役告结的次年),即在南涧建立了县的治所(或称衙署。见《定边县志·官署》)。并且,任命有功于朝廷的楚雄贵族头目阿鲁任定边县丞(即县的长官)。县的机构中设有典史等外,开置了“教读”管理文教。县下的行政单位设有罗伽甸、葩仁牧、阿笠、阿集摩、阿集苴五个“里”(相当于“乡”),每个“里”设“里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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